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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发布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2026年版)》

news 📅 2026-04-12 08:20 📰 中国核电信息网
3月30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2026年版)》的公告,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2026年版)》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,原《关于发布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〉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〔2020〕58号)同时废止。本指南为《报告规定》第二条中所述各类报告的编写与上报提供指导。指南以核电机组为例阐述《报告规定》的要求,其他类型核动力机组(如核热电机组、核供汽供热机组)也应按照执行。 详情如下: 关于发布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2026年版)》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相关要求,配合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》的实施,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,我部修订了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》。 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2026年版)》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,原《关于发布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〉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〔2020〕58号)同时废止。 特此公告。 生态环境部 2026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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